问题 | 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有效期是多久 |
释义 | 一、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有效期是多久 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有效期是三个月。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所谓预告登记,就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他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 二、房屋预告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房屋预告登记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预告登记申请书; 3.房屋买卖协议; 4.需要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三、预告登记的作用 预告登记有如下作用: 1.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所谓将来实现物权,就是指将来能够取得物权或者发生物权变动,这是预告登记制度最主要的功能。预告登记制度从限制处分的角度,能够有效保障预告登记权利人未来物权的实现。 2.对第三人的对抗效力。这就是说,基于预告登记,能够使普通债权产生一种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例如,在办理预告登记之后,合同债权具有对抗第三人取得物权的效力。 3.保存顺位的效力,即通过预告登记,被保全的权利与其顺位同时登记。法律网提醒,不动产权利的顺位不是依现实登记的日期确定,而是以预告登记的日期为准加以确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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