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对于孩子的抚养费有何规定 |
释义 | 一、离婚时对于孩子的抚养费有何规定 离婚时对于孩子的抚养费有以下规定: 1.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3.无固定收入的,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支付到几岁 法律网提醒您,抚养费给到十八周岁,若是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三、增加抚养费的情形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