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暴离婚如何保护受害者的安全 |
释义 | 一、家暴离婚如何保护受害者的安全 家暴离婚保护受害者安全的方式:受害方离婚时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发生家庭暴力时应当及时的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的帮助;也可以向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二、家暴诉讼离婚的审理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立案之日起需要六个月才能审结,若是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 三、家暴离婚有两个小孩抚养权吗 家暴离婚家暴方一般没有两个小孩抚养权。抚养权归没有过错的一方,即没有实施家暴的人。关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司法实践中一般是离婚双方一方带一个,互不付抚养费,但如果能证明有家暴,不适宜抚养孩子,也有希望争取到两个孩子的全部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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