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需准备的材料证据有什么 |
释义 | 一、离婚起诉需准备的材料证据有什么 离婚起诉需准备的材料证据有: 1.婚姻关系证明; 2.身份证明以及户籍证明; 3.财产产权证明; 4.子女出生证明; 5.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没有纠纷的起诉离婚要多久可以判离 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只要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在立案之日六个月内能判离;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可以延长六个月;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对符合离婚情形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能判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双方离婚起诉费多少钱 双方离婚起诉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法律网提醒您,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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