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起诉需准备的材料证据有什么
释义
    一、离婚起诉需准备的材料证据有什么
    离婚起诉需准备的材料证据有:
    1.婚姻关系证明;
    2.身份证明以及户籍证明;
    3.财产产权证明;
    4.子女出生证明;
    5.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没有纠纷的起诉离婚要多久可以判离
    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只要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在立案之日六个月内能判离;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可以延长六个月;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对符合离婚情形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能判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双方离婚起诉费多少钱
    双方离婚起诉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法律网提醒您,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18: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