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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认定多长时间可以做伤残鉴定
释义
    一、工伤认定多长时间可以做伤残鉴定
    工伤认定后劳动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二、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一样吗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不一样的,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对劳动者劳动能力的情况进行的鉴定,而伤残鉴定是对伤者伤残情况进行的鉴定。
    两者具体的区别:
    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
    2.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或由当事人向法院或向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提出鉴定申请。
    3.目的不同。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伤残鉴定的等级直接影响到鉴定的结果。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
    4.标准依据不同。
    5.使用目的不同。
    6.等级划分不同。
    
    三、工伤伤残鉴定怎么赔付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标准是: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工资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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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4:4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