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准备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携带哪些具体的材料 |
释义 | 一、准备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携带哪些具体的材料 准备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携带具体的材料如下: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 三、申请强制执行多久知道结果?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裁定是否受理申请的期限是7日,而法院裁定受理后,强制执行的期限是6个月。具体的执行结果会在6个月内出来。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是如果期间有中止情形的,中止的时间不算在内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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