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丢失后怎样取得离婚证 |
释义 | 一、结婚证丢失后怎样取得离婚证 结婚丢了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当事人结婚证丢失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多久能办理完成 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三十天左右能办理完成,协议离婚的程序是签订离婚协议书、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申请发给离婚证、审查发证。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程序要准备哪些材料 离婚程序要准备的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注意户口本婚姻状态一栏应显示“已婚”字样,如未显示,需要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方能协议离婚; 2.《结婚证》原件; 3.签字确认;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