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个人债务是否继续由双方共同承担 |
释义 | 一、离婚后个人债务是否继续由双方共同承担 离婚后债务不是一定由双方共同承担。一般情况下,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行承担,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离婚时如何确定个人债务归属 夫妻离婚时如下确定个人债务归属: 1.夫妻一方擅自资助无扶养义务人的债务的; 2.双方同意在婚姻期间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婚前债务; 4.配偶一方因侵权或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 5.配偶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6.夫妻一方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 三、离婚案件债务纠纷的审理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遇到有债务的离婚一审判决的时间可能是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不等。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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