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要获得强制执行必须提供什么资料 |
释义 | 一、想要获得强制执行必须提供什么资料 想要获得强制执行必须提供的资料如下: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二、强制执行程序的流程应该怎么申请 法律网提醒您,强制执行程序有以下申请流程: 1.申请;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强制执行处理完对征信有影响吗 强制执行处理完一般不会对征信有影响,如果被执行人在之前其违法行为就已经被记录在征信记录里的,则征信机构会在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后予以删除。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 引用法条: [1]《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一十六条 [2]《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一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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