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规定了什么样的辞职情况 |
释义 | 一、劳动法规定了什么样的辞职情况 劳动法规定了的辞职情况如下: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未依法办理劳动合同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劳动的。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辞职前应当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按照双方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辞职与辞退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辞职和辞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以下区别: 1.行为主体不同,辞职是职工个人,辞退的主体是单位。 2.政策不同,辞职的政策支持比辞退的多,辞职事由广泛,辞退事由有限。 3.辞职和辞退成立的事由在性质上不同。 辞退一般是职工有违纪行为,而辞职的理由比较正当。 三、主动辞职时有没有权利获取补偿金 主动离职一般没有补偿。若是由于劳动者的个人原因主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但劳动者因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保、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原因,致使劳动者被迫辞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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