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解决孩子身心受到的家庭暴力问题 |
释义 | 一、离婚后如何解决孩子身心受到的家庭暴力问题 离婚后解决孩子身心受到的家庭暴力问题的方法是: 监护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修改抚养权、监护权、探望权等。此外,也可以向公安部门报警,保护孩子的人身安全。 二、家暴离婚孩子归谁 法律网提醒您,丈夫家暴离婚孩子一般是归女方。如果婚姻存续期间丈夫家暴行为时间长且情节严重的,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就一方的家暴行为作为一个考量因素。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法院判决的原则是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因此如果丈夫有家庭暴力,女方有证据证明丈夫是对妻子有家庭暴力行为的话,法院在判决时很大可能会判给女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三、家暴离婚抚养权纠纷的审理期限 离婚抚养权纠纷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但仅限于普通程序,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是三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2]《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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