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通常情况下借款担保人的时效多长 |
释义 | 一、通常情况下借款担保人的时效多长 一般情况下借款担保人的时效是由担保人和债权人自行协商决定,只有在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其担保时效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主债务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借款担保人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周岁--65周岁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当贷款人没有能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就要替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三、借款担保人可以追偿吗 法律网提醒您,担保人享有追偿权,担保人在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按照约定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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