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了 |
释义 | 一、什么样的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了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下: 1.一方隐瞒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证据; 2.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的证据; 3.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5.遭受虐待、家暴的证据; 6.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流程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诉讼流程如下: 1.原告(提出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3.经审查,如果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则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提交的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5.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离婚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6.法院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归谁抚养。 ![]() 三、离婚证明他人为过错方的证据如何收集 离婚证明他人为过错方的证据收集办法如下: 1.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证明。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离婚证据。 2.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明。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明。提交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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