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彩礼是否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一、婚姻彩礼是否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彩礼一般是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一般协议分配。若夫妻双方无法就共同财产进行协商分配的,可以就相关纠纷问题,向法院提起诉,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三、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可以追回吗 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给第三者是可以追回的。我国法律虽然规定了,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此时的第三者不属于善意,故不适用前述的规定。当事人仍然可以要求返还房屋。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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