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拆迁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一、商铺拆迁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商铺拆迁补偿标准包括:替代土地的价差损失;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地上物,即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商铺拆迁补偿纠纷的诉讼时效 房屋拆迁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一般属于行政案件,适用行政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算。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商铺拆迁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商铺拆迁流程具体有: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 2.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登记; 3.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 4.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落实拆迁补偿与安置方案。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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