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判决没收财产如何执行 |
释义 | 一、刑事判决没收财产如何执行 没收财产的处置为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判决生效前所欠他人的合法债务的,经债权人提出请求,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应当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二、没收财产和罚金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没收财产和罚金的区别为: 1.适用对象不同,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犯罪; 2.内容不同,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 3.执行不同,罚金可以分期缴纳;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 ![]() 三、没收财产的执行机关 执行没收财产应该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没收财产的执行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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