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儿判给谁更多抚养 |
释义 | 一、离婚女儿判给谁更多抚养 离婚女儿判给谁更多抚养,要根据孩子的年龄以及有利于孩子成长等因素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还能变更抚养权吗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后能变更子女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有以下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院会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离婚抚养权纠纷的审理期限 离婚抚养权纠纷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但仅限于普通程序,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是三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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