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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宅基地转让协议是否具有效力
释义
    一、宅基地转让协议是否具有效力
    宅基地转让协议是具有效力的,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如何草拟宅基地转让协议书
    法律网提醒,草拟宅基地转让协议书的方式是写明以下内容:
    1.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身份信息;
    2.转让宅基地的土地界址、面积;
    3.变更登记办理;
    4.转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5.解决争议的方法;
    6.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
    7.日期。
    
    三、宅基地转让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如下:
    1.转让前征得村委会的同意;
    2.受让人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3.受让人没有宅基地使用权;
    4.受让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五款、第六款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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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7: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