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人在行政处罚中作伪证怎样处理 |
释义 | 一、证人在行政处罚中作伪证怎样处理 伪造证据作以下处罚: 1.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行政处罚书有哪些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部门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7.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部门的印章。 ![]() 三、行政处罚听证有时间限制吗 行政处罚听证会有时间限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同时,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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