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死后赔偿款能否当赡养费使用 |
释义 | 一、儿子死后赔偿款能否当赡养费使用 儿子死后赔偿款不能当赡养费。赡养费是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赡养费纠纷适用诉讼时效吗 法律网提醒您,请求支付赡养费的是不适用诉讼时效的。 成年子女有履行赡养义务的,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成年子女应给付赡养费。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三、赡养费纠纷立案材料包括哪些 1.提起赡养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原告的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近亲属以外的人为代理人的,应提供诉讼代理人推荐函、身份证复印件;委托近亲属的,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应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函)。 4.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明(户口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 5.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由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由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6.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7.被赡养人的收入、身体、居住等情况的证明。 8.赡养者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明材料。 9.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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