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如何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 |
释义 | 一、公安机关如何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决定批准取保候审的条件是: 1.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算不算被判刑期间 取保候审是不算判刑时间的。只有刑事拘留、逮捕在看守所羁押或者监视居住的,才可以折抵刑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三、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具备的条件: 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4.保证人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发现被保证人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当履行保证义务,保证被取保候审人在不被羁押的情况下,随传随到,候审不误。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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