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个政府机构有权管理物业管理工作 |
释义 | 一、哪个政府机构有权管理物业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房管局物管科是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部门。 物业管理科工作职责:负责对本区范围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在本区注册或在本区有物业管理项目的物业公司建立物管企业信用档案;负责指导物业管理小区业主成立首届业主大会,对新成立的业主大会予以备案;负责对3万平方米以下住宅小区、1万平方米以下别墅,协议选聘物业公司行为进行审批,对5万平方米以下建设项目物业管理招标结果进行备案。 二、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可以享有哪些权益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三、小区物业的管理职责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小区物业的管理职责是: 1.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 2.物业设备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 3.物业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包括污染防治、环境保洁、环境绿化等; 4.物业管理安全: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小区的治安进行管理,对小区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以及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与人员进行管理; 5.物业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包括房屋装饰装修的申请与批准,以及对房屋装饰装修的设计、安全等各项管理工作; 6.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代管服务。即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委托,对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 7.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8.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9.小区内交通、消防和公共秩序等协助管理事项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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