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罚款应该如何缴纳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罚款应该如何缴纳 1.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2.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3.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4.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行政处罚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种类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处罚无效的情形如下: 1.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没有依据的; 2.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 3.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 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在法律上存在哪些差异 1.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 3.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4.制裁的种类不同。行政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 5.执行的程序不同。行政处分由作出处分的行政机关执行。处分决定归入被处分人的人事档案,被处分人对行政处分不服,不能向法院起诉,只能依法定程序申诉;行政处罚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自己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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