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报不了如何办理医保报销 |
释义 | 一、工伤报不了如何办理医保报销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并进行申报,该局受理相关材料;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二、工伤医疗费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医疗费报销需要的材料有: 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因工轻伤证明》或《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或其他有效的工伤认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专用收据(发票)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 3.所有费用均需提供与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盖医院财务章)。如医院只能提供手写明细清单的,须由医院注明医疗项目名称、单价、数量、金额; 4.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或出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工伤职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三、工伤医疗费报销时间规定 工伤医疗费报销时间规定如下: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职工医疗终结后一年内办理职工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请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 1.《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的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如果用人单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在受到伤害的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的。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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