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时间应该从何时开始计算 |
释义 | 一、分居时间应该从何时开始计算 从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夫妻的分居时间,到一方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的当天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分居时间如何取证 离婚分居时间可以通过这些方式进行取证: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生活辖区居委会开具的居住情况证明; 3.有夫妻分居协议或书面分居文书的,邮寄方式保留凭证; 4.证人证言。 ![]() 三、民法典规定夫妻分居多少年才可以起诉离婚的 民法典规定夫妻分居多少年都可以起诉离婚的。法律网提醒您,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可以确定夫妻感情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分居两年诉讼离婚的条件在于是否感情不和导致的分居,非感情不和的分居,法院一般不会准予离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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