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里修路占地不给补偿是否可以寻求法律救济 |
释义 | 一、村里修路占地不给补偿是否可以寻求法律救济 村里修路占地不给补偿可以寻求法律救济。村委会征地补偿不发放可以向当地的政府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二、修路占地补偿流程是什么 1.下发征地公告,通知被征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拥有者; 2.双方对征地事宜、补偿标准进行协商; 3.经协商后,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拥有者规定期限内对土地进行清理; 4.征收完成后,下发补偿款项。 ![]() 三、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在不同的阶段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 1.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收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2.对实施中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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