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哪一项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不属于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开庭后多久结案成功 离婚债务纠纷起诉后要3个月或者6个月才能结案。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于民事纠纷案件,如果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 1.单方举债的举证责任。法律网提醒您,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 2.共同举债的举证责任。对于夫妻共同举债的,原则上应认定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反主张者,由提出相反主张者举证。 3. 一方承认曾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还清的举证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