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的住房是否可以豁免执行 |
释义 | 一、抵押的住房是否可以豁免执行 抵押的住房是可以豁免执行的,如果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法律网提醒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二、抵押房子需要什么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抵押合同原件; 3.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4.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 5.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登记部门提供); 6.结婚证或离婚证等; 7.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三、房产抵押的条件 1.需要拥有合法的身份,需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有偿还贷款和本息的能力,并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2.需要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3.以新购住房作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4.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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