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内单位是否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 |
释义 | 一、试用期内单位是否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 单位要为试用期的劳动者缴纳社保。单位自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就需要及时为劳动者申请社保登记,并按照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费率,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二、如何处理试用期不缴纳社保的赔偿问题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给缴纳社保,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按本人受到的实际损失来赔偿;并且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由社保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并对其加收滞纳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三、试用期单位不缴纳社保可以辞职吗 法律网提醒,单位不缴纳社保可以辞职,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是违法的,国家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则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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