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现的冒名顶替行为应该属于哪种罪名 |
释义 | 一、出现的冒名顶替行为应该属于哪种罪名 出现的冒名顶替行为可能会构成冒名顶替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取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在高等学历教育入学、公务员招录、就业安置方面对公民身份管理的正常秩序;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或就业安置待遇;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盗用、冒用他人的身份,顶替他人以取得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资格和待遇,希望或者放任该结果发生。 三、冒名顶替罪的追诉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冒名顶替罪追诉时效期限为五年。一般构成冒名顶替罪的最高期限是,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只要不满五年的有期徒刑,那么追诉的时效就是为五年。如果在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那么追诉时效为十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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