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赠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
释义 | 一、遗赠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受遗赠人的权利: 1.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权利; 2.要求遗嘱执行人按遗嘱的指定给付遗嘱财产的权利; 3.当受遗赠权遭受非法侵害时,向法院起诉请求给予保护的权利。 受遗赠人的义务: 1.在附义务的一增中,受遗赠人完成义务后方能接受遗产; 2.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那个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3.受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损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特留份额; 4.依法缴纳不动产契税。 要是将遗产赠与给法定继承人的话,那此时就不能称之为遗赠,而应该是遗嘱了。而在赠与遗产的时候,需要受遗赠人做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否则的话此时遗赠是不成立的。 二、遗赠是不是属于遗嘱继承 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接受遗产的对象属于法定继承人以内;立遗嘱人可以指定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接受遗产的对象属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 三、遗赠扶养协议多久失效 法律网提醒您,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此时遗赠扶养协议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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