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生产伪劣化肥罪被判刑的标准是什么
释义
    一、生产伪劣化肥罪被判刑的标准是什么
    生产伪劣化肥罪的判刑标准是:对生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重大损失的,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的,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生产伪劣化肥罪的追诉时效
    生产伪劣化肥罪的追诉时效一般是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生产伪劣化肥罪的立案标准
    法律网提醒您,生产伪劣化肥罪立案条件是:生产伪劣化肥,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其他较大损失的,应予立案追诉。构成生产伪劣化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19:3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