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如何履行强制执行的执行职责 |
释义 | 一、法院如何履行强制执行的执行职责 法院履行强制执行的执行职责的方式如下: 1.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2.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3.人民法院在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时,可以依法发出搜查令,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 执行完毕后,执行人员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二、申请强制执行情况多久能有结果 申请强制执行情况能有结果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前提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三、申请强制执行是否受时间限制 申请强制执行会有时效限制。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为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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