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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强制执行有什么材料
释义
    一、申请强制执行有什么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有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是公司的,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证明书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委托手续一份。如果委托律师代为申请执行,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律所公函、律师证复印件;如果委托员工需要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员工证明;如果委托个人需要提交户口本、结婚证或者其他亲属证明;
    4.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其它。
    二、申请强制执行后可以撤销吗
    法律网提醒您,强制执行可以撤销的。如果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措施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所以强制措施是可以撤销的,执行申请人需要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书,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执行局就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然后终止强制执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纳申请费,如果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如果有执行金额,且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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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6:3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