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行医罪的犯罪构成要求哪些关键条件 |
释义 | 一、非法行医罪的犯罪构成要求哪些关键条件 非法行医罪的犯罪构成要求关键条件如下: 1.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行医与医疗事故罪有什么不同 非法行医与医疗事故罪有的不同如下: 1.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医疗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在合法的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2.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后者的主体是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 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对行为人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但对于违反医疗管理制度的行为,则是直接故意。后者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 三、哪些是非法行医行为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 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4.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 5.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6.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引用法条: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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