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有哪些约定被认为是无效的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中有哪些约定被认为是无效的 离婚协议中属于无效的约定的有: 1.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2.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3.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 4.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二)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意思表示真实; 二、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 2.小孩抚养权的归属、小孩抚养费金额及其交付方式; 3.共同财产的分割; 4.共同债权债务的分割 5.探望权行使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6.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三、协议离婚财产分配不平等是否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网提醒,协议离婚财产分配不平等可向法院起诉。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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