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无赔偿强拆如何办 |
释义 | 一、遇到无赔偿强拆如何办 可以与拆迁部门协商进行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人民政府进行处理,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房子被强拆了诉讼期是多长时间 房子被强拆后有效诉讼期是六个月,自知道房子被强拆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应当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起拆迁补偿诉讼,超过二十年的强拆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能够执行强拆的单位有哪些 1.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责成有关部门或乡、镇政府,依法组织强拆。 2.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3.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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