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子宅基地如何办理是正确的 |
释义 | 一、农村房子宅基地如何办理是正确的 农村房子宅基地办理正确的程序是: 1.向所在的村委会提出申请; 2.上报至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3.提交身份证明、登记原因证明等材料; 4.现场勘测; 5.审核材料,符合规定的,核发宅基地使用证。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农村宅基地归个人所有吗 法律网提醒您,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归个人所有,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三、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意义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是指农村居民为建造自有居住房屋对本集体土地的占用、使用的权利。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只有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能取得,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对农村居民来说,最直接的作用就是明晰农村宅基地的产权,通过对农村宅基地的登记发证,可有效减少因宅基地权属争议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 对农村居民来说,最直接的作用就是明晰农村宅基地的产权,通过对农村宅基地的登记发证,可有效减少因宅基地权属争议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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