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迁入户籍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迁入户籍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迁入户籍的法律规定是: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户口迁移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迁户口的手续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 三、户口迁移要交钱吗 转户口不需要花钱。转户口的条件有: 1.在户口迁入地租房,可申请租房落户; 2.属于迁入地重点人才的,可申请重点人群入户; 3.在户口迁入地购房,可申请购房落户; 4.属于亲属投靠等三投人群的,可以申请三投靠入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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