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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胎儿尚未出生是否能享有遗产继承权益
释义
    一、胎儿尚未出生是否能享有遗产继承权益
    继承遗产时,未出生的子女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所以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享有继承权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法院遗产继承诉讼费用怎么收
    法院遗产继承诉讼费用是根据涉案金额的标的计算,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标的金额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5%加上1300元计算。
    
    三、遗产继承诉讼流程
    遗产继承诉讼流程如下: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律网提醒您,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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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9: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