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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家庭暴力要如何才能够离婚
释义
    一、家庭暴力要如何才能够离婚
    遭受家庭暴力的,可以采取两种方式离婚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离婚协议成立的,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诉讼离婚,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有争议,无过错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家庭暴力是法院判断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重要条件。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件如何分配共同财产
    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件分配共同财产的方式是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财产分割纠纷诉讼作出判决的期限是多久
    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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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2:5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