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否对支付令管辖法院进行约定 |
释义 | 一、可否对支付令管辖法院进行约定 有约定的当然从约定,没有约定的,由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支付令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支付令申请需要的条件如下: 1.请求给付的必须是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银行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必须是已经到期的或者过期的,且数额必须是确定的。 3.债务人负有给付义务,且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5.必须向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6.必须提出书面申请。 ![]() 三、支付令的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个人支付令的异议申请书按照如下要求书写: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异议人的基本情况:异议人是公民,写清其身份基本事项;异议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写明其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写明其姓名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2.正文。阐明债务人的异议请求及事实与理由。 (1)请求事项:明确表示对支付令所要求其履行的给付义务的拒绝,并请求法院终结督促程序。 (2)事实与理由:这部分着重阐明债务人对支付令所确定的义务提出异议的事实根据:叙述时可以首先叙述支付令所涉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存在的具体情况,然后陈述其不履行债务的原因。根据所述事实与理由,并依照法律有关规定,提出支付令异议。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异议人签名。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3)申请日期。 (4)附项:如果有证据支持债务人的异议,则可以附上有关证据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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