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立功证明材料的撰写要点
释义
    一、立功证明材料的撰写要点
    立功证明材料的撰写要点如下:
    1.首部。主要包括标题和主送机关两个顶目资料。
    (1)标题。标题一般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
    (2)主送机关。主送机关是指负责受理和答复该文件的机关。每件请示只能写一个主送机关,不能多头请示。
    2.正文。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浯等部分组成。
    (1)开头。主要交代的缘由。它是请示事顶能否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上级机关批复的根据。原因讲的客观、具体,理由讲的台理充分、上级机关才好及时决断,予以有针对性的批复。
    (2)主体。主要说明求事顶。
    (3)结浯。应另起段,习惯厍浯一般有"当否,批示“,"妥否,批复""以上请示,请示审批"或"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示转各地区、各部门研究执行''等。
    3.落款。
    二、哪些行为被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
    1.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2.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3.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4.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5.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重大立功和一般立功的区别
    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的不同是:一般立功属于可以减刑的情节,而重大立功属于应当减刑的情节。一般立功是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立功表现。重大立功是指由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等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5 2: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