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权财产纠纷怎么赔偿的 |
释义 | 一、侵权财产纠纷怎么赔偿的 侵害他人财产权的,应该这样进行赔偿: 1.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2.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 3.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 4.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先协商再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归责原则 法律网提醒您,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归责原则如下: 1.过错责任原则 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 2.无过错责任原则 指当事人实施了加害行为,尽管其主观上无过错,便根据法律规定,仍应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 3.公平责任原则 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均无过错,但如不补偿受害人的损失又显失公平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 ![]() 三、侵害财产权的行为有哪些 被认为侵害财产权的行为有: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中涉及到财产损害的可分为两类:财产罚和行为罚损害赔偿。财产罚是行政机关直接针对相对人的财产施加的惩戒制裁,如罚款、没收等,由此造成的财产权损害,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行为罚所针对的是行为能力的惩戒,但其会间接地影响到相对人的财产,如吊销许可证的执照,虽未直接针对相对人的财产作出,但它却剥夺了相对人获得财产利益的能力,造成相对人财产权损害的,国家即应负行政赔偿责任。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人身自由和限制财产权的强制措施两类。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影响到公民等对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因此必须严格依法定规则条件和程序实施。违法行政强制措施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权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获得国家行政赔偿。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除依法缴纳正常税金和履行正常征收义务外,不再负担任何缴纳义务,即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征收权。实践中的所谓“三滥”即属于此类。行政机关的行为造成相对人财产权损害的,国家应负赔偿责任。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此项概括式规定,凡涉及到有关财产权损害的,只要符合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受害人均可请求行政赔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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