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死刑执行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一、我国死刑执行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我国死刑执行的具体程序是: 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2.人民法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 4.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5.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写成笔录,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6.通知罪犯家属。 二、死刑和死缓有何区别 死刑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种情况。法律网提醒您,通常死刑都是指死刑立即执行。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不论是否上诉,均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缓无论其是否上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立即执行没有期限;死缓有两年期限。 ![]() 三、被判死刑后多久执行 被判死刑一周以内被执行。法院或检察院审理案件后,判断该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被执行死刑的,一般会公开判决,此种刑事处罚一旦出具判处书,那么该犯罪主体会在七天以内被执行枪决。判处死刑的罪名如下: 1.放火罪; 2.破坏交通工具罪; 3.劫持航空器罪; 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5.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6.生产、销售假药罪; 7.故意杀人罪; 8.故意伤害罪; 9.强奸罪; 10.绑架罪; 11.拐卖妇女、儿童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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