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无故克扣职工工资怎么办 |
释义 | 一、单位无故克扣职工工资怎么办 单位无故扣工资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该公司。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二、克扣工资需要什么证据 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工作证或工作牌、有公司名称的工装、考勤记录等; 2.能证明克扣工资的证据,包括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或有公司负责人的录音录像等。 3.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4.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三、克扣工资多久投诉有效 克扣工资行为在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为投诉有效期。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等规定的,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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