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解决我国违建强拆问题 |
释义 | 一、如何解决我国违建强拆问题 如下解决我国违建强拆问题:违法建筑未经法定程序直接被拆除时、当事人不服拆除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强拆违建有赔偿吗 强拆违建没有赔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被拆迁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三、违法建筑强拆的程序是什么 违法建筑强拆的程序如下: 1.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进行催告,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3.张贴强制拆迁公告,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同时,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时间,要求届时到现场配合执行。通知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强制拆迁时间,派员现场协助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拆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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