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的减轻处罚有哪些 |
释义 | 一、故意伤害罪的减轻处罚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减轻处罚的情节: 1.行为人是未成年人; 2.有自首或者立功的; 3.具有法定可以减轻处罚情节,认罪态度较好,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且得到被害人谅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故意伤害民事赔偿的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由上述规定可知,故意伤害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三、故意伤害罪民事赔偿应赔偿什么 故意伤害罪民事赔偿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如果造成被害人残疾或者死亡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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