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刑事犯罪案件会不受理 |
释义 | 一、什么情况下刑事犯罪案件会不受理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理由主要包括: 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超过犯罪相应追诉时效的; 3.犯罪分子被特赦的; 4.属于自诉案件,但自诉人没有提起自诉或撤回自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死亡等法律规定不予立案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案件律师起到什么作用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案件律师起到的作用如下: 1.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了解案件的实情,申请取保侯审等。 2.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审查各种法律手续是否合法。 3.审判阶段。律师可以帮助被告人进行辩护。 三、处理刑事案件需要多久 处理刑事案件需要一般是二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至于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依照前述规定;未被羁押的,期限为六个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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