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效遗嘱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一、有效遗嘱需要什么条件 有效遗嘱需要的条件如下: 1.遗嘱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遗嘱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的订立方式有几种 遗嘱的订立方式有以下几种, 1.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三、遗嘱公证的程序 公证遗嘱有如下流程: 1.被继承人依法提出申请; 2.公证处受理; 3.遗嘱的审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 4.批准出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依法领取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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